声称具有特殊功效的健康食品充斥着香港市场,然而当中不乏夸大和误导的产品,因此当地政府建议实施管制。 按香港现行的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》和明年生效的《中医药条例》,管制的产品范围只包括含有药物、具有医疗功效,或含有中药成分的食品,而一般健康食品只受到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》管辖。 政府提议,宣称能预防和治疗某种疾病或临床症状的食品,必须向香港卫生署署长注册,并要经过研究及测试,证明产品名副其实。至于一般健康食品则可豁免注册。然而,对于食品属于哪种类别,卫生署署长拥有最终的决定权。 有关分类的准则,初步设想为:可以强身健体或促进血液循环的健康食品,属于一般性质的产品;而声称可强化免疫系统的,则属特殊功效食品,并需证明属实。至于标明可抑制体重、脱发或可健胸的食品,是否归入健康食品类,仍有待进一步咨询和研究。 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