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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直销问题多依法监管不容缓
发布者:健康食品导购网 发布时间:2008-2-14 [字号: ]

    消费者吴小婧在电视直销广告中看到关于某化妆品的宣传,心动之下购买了一套祛斑嫩肤的护肤品,花费近4000元。但是她的烦恼由此开始了,她没有想到这套护肤品根本就没有广告中所说的效果,反而让她因皮肤过敏住进了医院,花了几大千。

  2008年1月14日,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,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规范电视直销,并将出台相关办法规范和管理电视直销。像类似吴小姐遭遇的这种情况,相信今后会减少的。

  日前,北京市工商局最新发布的2007年消费投诉情况盘点显示,电视购物质量投诉成为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,也是解决难点。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介绍,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:虚假广告突出,片面夸大产品的功效;实物和广告不符,通过包装获取暴利;地址不清,消费者投诉找不到被诉方;“三包”不兑现,没有当面验货的环节等等。

  不久前,广州市消委会曾进行过网上调查,结果显示,93%的消费者认为现在电视上的直销广告过滥;96%的消费者表示担心电视直销广告介绍的商品有质量问题;91%的消费者认为电视直销广告的商品价格不合理。

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关于电视直销问题,不少消费者对企业和管理部门都颇有微辞,有消费者表示,电视直销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应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。

  四川省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岳林川认为,做到“有法可依”最为重要。现在没有专门的电视直销法律法规,只能依据相关的法规对它进行管理,如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和《广告法》。另外,目前电视直销存在虚假宣传,虚假承诺或利用所谓的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宣传等问题,相关部门不应仅仅期望以“提醒消费者注意上当”的方式来净化这个行业,规范管理并付之实际行动,消费者才能得到保护。

  他表示,总局继2006年发布禁播令后,今年再次出重手监管电视直销,并将出台相关办法规范,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为直销企业留下了违规空间。他同时认为,要杜绝电视直销产生的种种不良后果,必须从法律上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的武器。

来源:市场与消费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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